援引凤凰网、EV世纪等网站消息,2017年11月26日2时45分,石家庄消防特勤一中队接指挥中心电话:新华区泰华街与和平路交叉口向西行驶300米路北,林荫大院西区一辆汽车发生火灾。
据车主介绍,是在给轿车电瓶充电时发生火灾的,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笔者根据EV世纪网站转载凤凰网消息和图片分析,因充电导致“燃烧”或“自燃”的电动汽车,与江淮iEV5电动车高度相似,也不排除为江淮iEV7电动车(江淮iEV5升级版)。
上图为消防员使用撬棍对燃烧的疑似江淮iEV5或7电动汽车右后门进行破拆。
上图为江淮iEV5电动汽车右侧外观图。
上图为江淮iEV5电动车,右后车门、外拉手、后侧围腰线及后侧围三角窗玻璃细节特写。
上图为过火燃烧后的疑似江淮iEV5或江淮iEV7电动车,右后车门、外拉手、后侧围腰线及后侧围三角窗玻璃细节特写。
仔细比对后,发现,11月26日因充电起火的电动车,几乎就是江淮iEV系电动车。只是不能最终确定是江淮iEV5,还是江淮IEV7电动车。
此前,在笔者文章中指出,江淮iEV5电动车经过部分升级,被命名为江淮iEV7。实际上,两款车型轴距,配置,电机、电控和电池系统技术状态如出一辙。
2016年至2017年11月,江淮iEV5电动汽车在全国范围已经发生至少3宗,在行驶和充电等工况导致的“自燃”或“燃烧”等事故。在笔者过去撰写的多篇稿件中均有提及。
尤其是2016年6月,江淮iEV5电动车行驶至北京三里屯突然发生自燃,并导致社会车辆受损的恶性事故(被行人多角度拍摄并迅速传播)。至2017年10月,江淮官方都未对多iEV5电动汽车“燃烧”或“自燃”事故发布官方声明。
虽然,江淮并未对包括前几日发生的疑似iEV5或iEV7电动车充电环节“自燃”或“燃烧”,进行任何官方层面的表态。
但是,使用相同18650型“圆柱”型三元锂电池的特斯拉Model S\X,发生10余宗“燃烧”或“自燃”事故技术分析。江淮iEV5电动车的多次“燃烧”或“自燃”事故,与18650型“圆柱”型三元锂电池的使用,有着较大关联。
可怕的是,新近上市的江淮iEV7S(江淮iEV6S升级版)依然使用比克提供的18650型“圆柱”型三元锂电池电芯(电池组件由华霆动力制造)。本身专注于消费类电池的比克电池,此前并未有过车用动力三元锂电池制造的经验和成功案例。此次,“不贴普”的18650型“圆柱”型电池+技术和品质未知的比克新品牌的组合。可想而知,江淮iEV7S电动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或不具备保证。
笔者有话说:
对于江淮iEV5电动车“燃烧”和“自燃”事故数量递增趋势,笔者在多篇稿件就提及。2015年4月上市的江淮iEV5电动车,根据销量和使用年限推算,2018年将会是故障发生“井喷”时期。而集中出现“燃烧”或“自燃”事故的根源,于18650型“圆柱”型三元锂电池的硬件集成与控制软件品质和效率有直接关联。
此前笔者多次对包括江淮iEV在内其他品牌新能源汽车车主强调,在公共充电场站充电要尽量避免与江淮iEV系电动车同时充电。以此,最大化避免因充电导致“燃烧”或“自燃”事故,对己方车辆造成的不必要损失。
此次,石家庄疑似江淮iEV5或江淮iEV7电动车充电引发的“燃烧”事故,就是最好的例证。
笔者在此呼吁江淮iEV厂家尽快对此前发生多宗“燃烧”和“自燃”事故发表调查报告,向社会告知其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这不仅是对江淮iEV系电动车主负责,更是对其他品牌新能源汽车车主负责!
客观的说,但凡工业设计的产品都没有100%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。作为搭载传统动力的汽车,出现品质导致的“自燃”和“燃烧”事故更是不能避免,对于新兴的电动汽车更是如此。随着销量的提升,出现问题的几率也会随之提升。但是!如果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,厂商采用放任自流,回避责任的态度那就是严重问题了。
由于江淮iEV厂商的危机公关策略失误,将引发整个社会对这个品牌的安全性和技术可靠性的信任危机。